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东医保〔2024〕36号)
各医疗保障分局、松山湖社会事务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贯彻落实...
各医疗保障分局、松山湖社会事务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贯彻落实...